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夫妻离异的,若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房。新规自5日起执行。
8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详情]
针对“假离婚”炒房这一现象,北京出手进行调控。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相关公告表示,若原家庭在离异前住房套数已经达到或者超过北京市对于商品住房限购的上限,则双方自离异后3年内不得在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详情]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北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北京保持从严调控,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情]
北京市住建委: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定力,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详情]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新规,旨在遏制 “ 假离婚 ” 购房,也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的精神,保持调控定力不动摇。...[详情]
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详情]
2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莞八条”。其中提到,将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借鉴部分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做法,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将发布二手房指导价,在前期发布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并加大对虚高挂牌价乱象的整治力度。...[详情]
7月28日,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简称《通知》),明确意向购房人在武汉限购区域内购房前,需先申请购房资格,并凭有效认定结果进行新房项目报名,单次仅可进行1个项目的购房登记。在武汉之前,西安、杭州、成都、宁波、上海等地均推出类似政策。...[详情]
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在金华市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详情]
今年以来,上海市连续出台了多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显示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例如,在接连出台集中供地、集中供房、积分认筹等针对土地和住房端的措施后,上海正继续在“资金端”加强调控,不仅全线上调了房贷利率,更是重拳出击管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乱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