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除深圳外,杭州、上海、无锡、东莞等地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据统计,2月各地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45次,超过了1月份的42次,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87次。
总的来看,近期,除深圳外,杭州、上海、无锡、东莞等地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2月各地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45次,超过了1月份的42次,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87次。...[详情]
据贝壳研究院统计,杭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指数保持稳定,特别是进入2021年1月以来,杭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指数收窄至2020年以来最低点。...[详情]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今年以来各地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楼市调控次数已高达87次。其中1月份累计42次,2月份累计45次。而在上述调控政策中,囊括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东莞等一线城市及热点城市。...[详情]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各地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多达87次,多数是对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面、购房资格等“堵漏”式政策。另外,多个城市发布了针对经营贷的监管政策,也是2021年前两个月调控的主要特点。...[详情]
从去年底至今,个别城市房地产市场有所升温。对此,多地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从打击投机炒房,到金融和信贷政策,再到土地出让规则的变化,调控不断提高针对性,不断细化,预计将对平抑个别城市楼市过热态势起到作用,全年楼市仍将以稳为主。...[详情]
年初至今,各地加强“因城施策”。截至2月上旬,2021年各地房地产调控累计已经多达62次,分析人士预计,2021年,调控仍将继续精准“打补丁”,这也将促成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详情]
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详情]
近期,上海楼市调控动作不断。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再次强化“房住不炒”的定位,并对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详情]
1月21日晚间,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自2021年1月22日起实施。...[详情]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近期深圳有的银行开始严查购房者流水,只认定三种流水为有效。有按揭中介对记者表示,因为有同行被抓,近期都不敢再造假流水。...[详情]
2月19日,数位银行信贷人士对记者表示,广州等地正在排查房抵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特别是在同一年内申请了同时经营贷、个人按揭贷款的客户。而在去年4月及以后,深圳等地也已排查房抵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详情]
以后深圳买房(二手房),首付比例可能“变相”提高。这两天,深圳楼市圈的朋友们炸锅了,要买房的、要卖房的、中介各方人士,热切关注着深圳发布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以及落地执行影响。...[详情]
1月23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8条措施,包括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违规将暂停使用网签系统3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详情]
3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文明确年度执法重点,并披露对多家房企进行了整改、查处、约谈。据北京市住建委披露,由于涉嫌无证售房、合同不平等条款等问题,依法对北京莱福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远创兴城置业有限公司(远洋、首创)等5家公司进行了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详情]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虹副部长带队到北京调研会商房地产调控工作,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在座谈中,作出了上述表态。...[详情]
通知要求,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详情]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息称,已注意到近期出现的“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等相关舆情。...[详情]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详情]
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公开合理成交价格区间,曝光典型炒作案例。...[详情]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详情]
1月27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