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即日起实施。
12月7日,深交所发布股票期权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南,意味着周一(12月9日)深交所沪深300ETF期权将可以正式开户。规则制度出炉、开户启动,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离正式上市交易仅一步之遥。...[详情]
12月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即日起实施。...[详情]
12月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即日起实施。上述文件形成了深交所股票期权运行规则体系。...[详情]
1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等10份业务规则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同时公示了试点初期收费和程序化交易管理的有关事项。...[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期权交易规则》规定股票期权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行熔断制度,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买卖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详情]
深交所7日就股票期权试点相关内容发布10条公告,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明确,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应满足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最近6个月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等5大条件。...[详情]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深交所表示,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如下:一、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二、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期权经营机构可以参照相关规定,对客户卖出开仓交易暂免收取相应交易佣金。三、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深交所可以根据期权试点开展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详情]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的通知,投资者单个合约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为5000张、总持仓限额为10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00张。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不得超过其自有资产余额10%与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日均持有证券市值20%的较高者。...[详情]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及指南发布后,将正式启动期权经营机构交易权限开通、结算参与人账户开立及投资者开户等工作,并发布做市商名单。希望期权经营机构继续做好准备工作,规范有序组织投资者开户,参与全网测试,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培训工作。下一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会同市场各方,精心筹备、紧密协作,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深市股票期权平稳推出。...[详情]
12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的通知》。一是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二是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期权经营机构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对客户卖出开仓交易暂免收取相应交易佣金;三是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可以根据期权试点开展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详情]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及指南发布后,将正式启动期权经营机构交易权限开通、结算参与人账户开立及投资者开户等工作,并发布做市商名单。希望期权经营机构继续做好准备工作,规范有序组织投资者开户,参与全网测试,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培训工作。...[详情]
深交所今日发布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通知称,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交易所休市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顺延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随之调整。...[详情]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了规范股票期权试点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期权交易,促进期权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加强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的风险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的流动性,规范期权做市商的做市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规范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合约条款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合约条款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规范股票期权取消交易的实施,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取消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加强对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的股票期权交易(以下简称程序化交易)的管理,防范程序化交易可能引发的风险,维护股票期权交易秩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股票期权程序化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详情]
经认真研究,现就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通知如下:一、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二、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期权经营机构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对客户卖出开仓交易暂免收取相应交易佣金。三、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详情]
为便于期货公司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防范业务风险,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期货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便于证券公司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自营业务,防范业务风险,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便于证券公司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防范业务风险,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
为便于股票期权做市商规范开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做市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