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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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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初 | 境外期货交易秩序混乱,全国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公司多于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的公司。1994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的144家期货公司中,仍有110家可以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
| 1993年-1994年间 | 上海中级法院受理的近500件期货纠纷案件中,80%与境外期货交易有涉;南京金中富、上海润丰、河南财鑫等期货公司相继因境外期货交易纠纷和欺诈而垮台。 |
| 1993年11月 | 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文件,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的全面规范整顿开始。 |
| 1994年5月16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的请示》,明确规定各期货经纪公司均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已开展此项业务的不得接收新客户和新订单,已持仓者要在交割日前平仓或在交割日进行实物交割,平仓后即把汇出境外的保证金调回。 |
| 1995年 | 境外媒体披露,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中国国际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UMPEC)、中信三家国企在境外期货交易中,分别损失5300万美元、4400万美元和2700万美元。 |
| 1998年 | 株洲冶炼厂原厂长曾维伦违规进行期货投机,造成亏损1.75亿美元。 |
| 1998年8月 | 国务院就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明确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
| 1999年6月 |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再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禁止期货经纪公司从事境外期货交易。” |
| 2001年6月 | 政策出现松动。中国证监会等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对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
| 2004年12月 |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亏损5.5亿美元。 |
| 2005年11月 | 中国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交易员刘其兵因在伦敦期铜市场投机造成巨亏,金额估计高达数亿美元。 |
| 2006年3月份 | 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格林期货、浙江永安等6家内地公司以收购、新设的方式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
| 2007年12月19日 | 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格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