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始创于1958年,公司前身国营长虹机器厂是我国“一五”期间的156项重点工程之,四川长虹厂区面貌是当时国内唯一的机载火控雷达生产基地。历经多年的发展,长虹完成由单一的军品生产到军民结合的战略转变,成为集电视、空调、冰箱...[详情]
实名举报人范德均的妻子张李涛昨日向北京晨报记者证实,范德均20日晚上被警方带走,并在此后3天与外界完全失去联系。而几乎与此同时,由范德均牵出的长虹“财务门”却似乎已近尾声。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对长虹“财务门”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并得出正式结论,认定长虹公司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长虹公司已向司法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长虹公司商业信誉的刑事、民事责任...[详情]
有投资者认为,从时间点上来看,刘海中证实长虹方面报警应该是21日的事情,但范德均被拘却是20日晚上的事情,也就是说在长虹没报案之前,范德均何以被拘?其次,刘海中还证实长虹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调查结果的通知,这表明调查结果尚未真正出炉,举报人此时被拘有些蹊跷,甚至有投资者在股吧里发文称:拘留范德均是长虹的悲哀...[详情]
记者22日从绵阳市有关部门获悉,相关监管机构对长虹“财务门”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并得出正式结论:长虹公司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举报”长虹的违法行为。据悉,四川省证监局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详情]
2月25日晚间消息,今日媒体曝出四川长虹遭到多位知情人士举报长达十年的财务问题,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四川长虹今日连续发布了声明和公告,对所举报问题一一否认。但该事件重要举报人士称,上述否认难圆其说,并公布系列证据。媒体曝出四川长虹为获得1999年的配股资格,通过代理商虚假提货和虚假财务记账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另外,还存在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的行为,累计虚增1998年销售收入约50亿元。
2月25日下午消息,就今日媒体曝出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刚刚发来声明称,四川长虹“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声明表示,“四川长虹虚增50亿销售收入”的报道属于虚假信息。“该报道中提及的公司1998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开具提货单证,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及财务处理完整、真实、合法。”
对于这次四川长虹的财务“丑闻”,著名财务专家夏草昨日对记者表示:“这次知情人爆出的有关四川长虹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的信息还是比较可信的。不止是1998年的财务有问题,其实从1996年开始,四川长虹的财务就涉嫌造假。其手段多样,比如将投资收入当做主营收入计入财报等等。”但夏草同时认为:“虽然长虹确实涉及财务造假,但是这次爆出的情况主要是1998年的事情,经过了10多年的时间,长虹早就将这么有问题的账目清理干净,所以现在即使调查,也不会查出什么大问题。”